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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传媒网品牌联盟理事会邀请函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17 00:08:08
各有关单位: 《中国建设传媒网》是由中国国土经济学会房地产资源专业委员会(中国房资委)主管指导,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的中国新媒体联盟旗下一家专为中国建
各有关单位:
     《中国建设传媒网》是由中国国土经济学会房地产资源专业委员会(中国房资委)主管指导,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的中国新媒体联盟旗下一家专为中国建设行业提供新闻资讯的综合性行业门户网站,一个为建筑建设行业提供企业和产品宣传的多媒体平台,全面服务于房地产开发、园林规划、建筑施工、装饰设计、建材家居及相关行业的全国性行业信息平台。
      为适应国内与国际互联网市场的飞速发展,《中国建设传媒网》持续完善和调整栏目及信息发布内容和形式,持续学习、创新与进步,着力增强并拓展交流合作,努力为地方中心、专业栏目,搭建好沟通和良性互动的信息平台,并热忱欢迎全国各地的政府机构、社会团体、文化传媒、企业单位和海外关心支持中国和谐发展的社团、商会、协会及爱国人士与我们携手合作,共享资源,共同发展。为企业常青加码、为超越成功充电、为追求卓越加速。
       经研究决定,《中国建设传媒网》成立中国建设传媒网品牌联盟理事会。理事会将以推动建筑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在全国建筑行业迅速普及为宗旨,以搭建政府职能、科技研发、生产制造、采购使用等各个环节的信息交流为己任,更好的服务于企业、服务于行业、服务于社会。
       中国建设传媒网品牌联盟理事会将充分发挥媒体传播优势,依托中国建设传媒网所拥有的市场资源、媒体资源、信息资源,为广大房地产开发商、建筑设计院所、科研机构、工程建设单位、生产企业提供高层次、专业化的信息交流平台。
        中国建设传媒网品牌联盟理事会将为理事会会员单位提供尽可能有效的市场拓展和宣传推广服务。
        现诚邀热心关注、积极参与中国建设事业发展的企事业单位参加理事会。
中国建设传媒网
2017年1月
中国建设传媒网品牌联盟理事会章程
第一条  理事会宗旨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研讨中国建设事业发展趋势,传播国内外建设科技先进理念,展示创新型企业风采,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更好地为我国建设事业发展服务。
第二条  理事会性质
        理事会是在《中国建设传媒网》的指导和组织下,由国内外建设领域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共同倡议发起,成员自愿加入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  入会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请加入本理事会:
1、其技术与产品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的国内外建筑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及家居产品生产企业。
2、在中国开发建设2个项目以上的房地产开发公司。
3、在中国每年建筑工程销售额2000万以上的建筑企业。
4、在中国每年建筑工程销售额200万以上的装饰企业。
5、中国甲级、乙级、丙级建筑设计院所。
6、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行业培训、软件服务等相关机构和企业。
7、关心理事会的发展并积极参加理事会组织的相关活动的企事业单位。
8、尤其欢迎创新型企业。
第四条  会员权利
1、参加理事会组织的相关线上或线下活动。
2、享受理事会提供的日常信息服务和商务服务。
3、有权对理事会的工作及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4、获优先宣传权。
第五条  会员义务
1、关心理事会的健康发展,遵守理事会章程及其他规定。
2、积极参与理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与理事会秘书处的日常联系人。
3、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与其他会员分享企业信息资源,积极展开各种合作。
4、理事会成员单位要合法经营,遵守社会公德,注重提升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切实维护中国建设传媒网的声誉和利益,不得以中国建设传媒网的名义从事任何不正当活动。
5、按时交纳理事会会费。
第六条  入会和退会程序
       凡符合理事会入会条件,拥护理事会章程的,均可经由理事会发出邀请或自愿申请加入。
申请:理事会积极响应国家绿色环保理念,倡导无纸化办公,申请单位须填写《入会登记表》,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以下材料:
(1)《入会登记表》;
(2)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的扫描件;                                  
(3)单位所派会员代表的个人简历、联系方式和电子版免冠二寸彩照1张;
       审批:理事会在收到全部有效申请文件和资料后进行资格核查,十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入会:申请单位自接到批准入会的书面通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交纳会费等相关手续,签署正式入会合同。
退会和会员资格终止程序:
(1)会员享有自愿入会和自由退会的权利。
(2)会员决定退出理事会时,应至少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秘书处提出书面退会申请,理事会接到申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申请单位接到理事会同意退会的书面通知后,即终止会员资格,并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有关手续。
(3)会员中途退会,会费不予退还。
(4)终止会员资格:被证实会员提交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存在伪造、冒用、涂改、失效或其他不真实情形,终止其会员资格;会员有严重违法行为,或从事损害理事会及会员利益的行为,理事会有权终止其会员资格并通知该会员。在上述情况下提前终止会员资格的,会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  日常管理与联络
       理事会秘书处:秘书处是理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不定形式、不定期组织各项活动,向会员提供服务,优秀会员自动纳入中国国土经济学会房地产资源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长期),获取更大行业资源对接平台。
第八条  会费与服务
       理事会每届任期为三年,按照理事单位每届不少于两万元、常务理事单位每届不少于三万元、副理事长单位每届不少于四万元、常务副理事长单位每届不少于五万元等四种加入办法。
中国建设传媒网理事会成员单位分别享有下列品牌宣传推广的服务:
(1)理事单位
          1、理事单位可利用《中国建设传媒网》品牌联盟“理事单位”的名义进行自身合法宣传,并享有对中国建设传媒网的评议权、建议权和相关活动的参与权。
           2、理事单位可在《中国建设传媒网》上刊发理事单位稿件,在《中国建设传媒网》上开辟理事单位专题页面。
           3、理事单位在《中国建设传媒网》网站上开设理事会成员单位专用账号,随时发布成员单位的工作动态和相关信息,同时理事单位可在《中国建设传媒网》上开展各种自身所需的有效市场信息交流活动。
           4、理事单位可在《中国建设传媒网》上刊登理事单位负责人的人物专访。
            5、在重大行业新闻报道中优先刊发理事单位寄语、献辞、形象宣传等内容。
            6、3DVR网展技术服务,720°全景展示长期,持续获取有效客户。
(2)常务理事单位
            1、享受理事单位第一至六款规定之所有权利。
             2、常务理事单位可利用《中国建设传媒网》品牌联盟“常务理事单位”的名义进行合法宣传。
             3、每年至少一次在《中国建设传媒网》首页相关位置发布理事单位重大活动新闻,开辟专题页面宣传,同时在至少三家其他网络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积极向中央级媒体推荐,以提升理事单位在行业内的知名度。
(3)副理事长单位
          1、享受常务理事单位第一至三款规定之所有权利。
           2、副理事长单位利用《中国建设传媒网》品牌联盟理事会“副理事长单位”名义进行合法的宣传。
           3、每年至少一次在《中国建设传媒网》首页相关栏目头条位置发布理事单位的先进事迹、突出成就、研究成果,同时在至少三家其他中央级网络媒体、一家中央级报刊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积极向全国主流媒体和出版机构推荐,以提升理事单位在国内外的知名度。
(4)常务副理事长单位
           1、享受常务理事单位第一至三款规定之所有权利。
           2、副理事长单位利用《中国建设传媒网》品牌联盟理事会“常务副理事长单位”名义进行合法的宣传。
           3、每年至少一次在《中国建设传媒网》首页相关栏目头条位置发布理事单位的先进事迹、突出成就、研究成果,同时在至少两家其他中央级报刊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积极向全国主流媒体和出版机构推荐,以提升理事单位在国内外的知名度。
第九条  理事章程解释
本章程解释权归理事会秘书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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